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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照顧組]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 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辦法

長庚醫院獎助學金

提供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學生申請,協助安心就學並銜接長照專業職涯。

第一條 補助目的

為培養優秀人才回饋社會,並增進本院長期照護人力來源。

第二條 申請對象與資格

申請資格

  • 長庚科技大學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學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  • 具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證照、中低(含)以下收入戶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。
  • 若申請人數超過需求名額,由長庚醫院擇優錄取。

成績規定

  • 學業成績:每學年平均75分以上,單學期平均不得低於70分。
  • 實習成績:每學年平均80分以上,單學期或任一實習科目不得低於75分(尚未實習者不列入)。
  • 操行成績:每學年平均80分以上,且無記過紀錄。

第三條 獎助內容

  • 補助教育部規定之學費、雜費及保險費。
  • 符合教育部中低(含)以下收入戶資格者,可申請住宿費補助(依學校基本宿舍為原則)。

第四條 申請文件

請於公告期限內備妥以下資料:

  • 獎助學金申請表。
  • 歷年成績單影本。
  • 清寒證明(符合資格者)。
  •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證照影本(具備者)。
  • 公費生考核表(導師填寫並彌封簽名)。

第五條 審查方式

由校方初審後送交長庚醫院辦理甄選,錄取結果由長庚醫院正式通知學校。

第六條 義務與服務

  • 畢業後須依分發院區至長庚醫療體系護理之家服務。
  • 服務年限為「接受補助年數+1年」,培訓三個月不列入服務年數。
  • 履約期間不得申請延後服務(兵役除外)。
  • 未完成履約或違約者,須依規定返還獎助學金。

第七條 其他事項

  • 校方將協助追蹤學生在學期間之學習與行為表現。
  • 畢業前提供相關學習資料,並協助畢業後就業分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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