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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獎勵

獎勵學生取得國際證照作業要點

獎勵學生取得國際證照申請表➜http://web.cgust.edu.tw/Law.Net/LawView.aspx?SID=335

獎勵對象本校在籍學生,取得第3 條所列舉之國際證照,得憑證明文件提出申請。

國際證照之類別依教育部規定,必須符合三個國家相關單位或業界認可之證照,且在各系所公告專業證照中屬國際證照者為獎勵項目。

獎勵標準:每張通過之國際證照獎勵1,000 元;每位學生每學年獎勵金額不得超過2,000 元。

申請日期

僅受理於規定時間所提出之申請案件,每年2 次申請,分別為:

(一)5 月16 日至5 月31 日:接受前一年11 月1 日至當年5 月31 日止所取得國際證照之申請。

(二)11 月1 日至11 月15 日:接受當年6 月1 日至10 月31 日止所取得國際證照之申請。

(三)因應進修推廣部學生修業年限,各教學單位得於申請學生畢業前,以簽呈方式呈核校長通過後辦理獎勵。

申請程序:申請學生須於申請日期內備妥下來文件至各系(所)辦理。

(一)獎勵學生通過國際證照申請表(附件)。

(二)國際證照正本及其正反面影本乙份,正本於審查後歸還申請人。

(三)報名費發票或收據正本乙份

(四)申請人之郵局、合作金庫或大眾銀行存簿正面影本乙份

(五)國際證照證書所載姓名為英文者,應另檢附足以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(如護照或外交部英譯版本),以供驗證。

(六)收據(簽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)

 

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補助辦法

獎勵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申請表如附件

獎勵標準:補助學生考取「丙級照顧服務技術士」,每張通過之專業證照獎勵600 元

申請程序:申請學生須於申請日期內備妥下來文件至各系(所)辦理。

專業證照正反面影本乙份

報名費發票(或收據)正本乙份

 ■郵局、合庫或大眾銀行存簿正面影本乙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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